临沂市工业学校外来车辆出入学校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点击数: 字号:

外来车辆出入学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换取《外来车辆入校证》,经门卫登记后,凭证入校,出校时用《外来车辆入校证》换回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学校领导特殊规定车辆的除外。

二、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或看望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大门口外指定位置,家长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在《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表》上签上离校时间方可离校。如带学生离校,需持学生请假条。

三、车辆在校内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各种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不得堵塞交通。

四、往校外运送物品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其物品,且车辆不准出校。

五、非本校车辆禁止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要报请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入校车辆安全由车主自己负责。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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