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学校实验实训课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临沂市工业学校实验实训课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提高实验实训的效果,增强师生的规范意识,确保实验实训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对象为所有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及在实验实训室上课的所有教师及学生。

一、实验实训计划规范

1、专业课教师须根据学校各实验实训室的现有条件,根据本学期所执教课程的要求,制订本学期实验实训计划表。计划表包括实验实训项目内容、所用实验实训室、周次、学时、分组等,本表一式三份,系部一份、实训处一份、教师一份。

2、所有专业课教师须在学期初或课程表变动后一周内,将本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报系部,由系部收齐后交实训处一份。迟交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不交者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

3、系部协同各专业教研组对实验实训计划进行审查修订,修订后教师按照计划及时上实验实训课,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根据计划提前做好准备。专业教师要根据实训项目、分组情况,提出工具、设备、易耗品使用计划,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在收到相关实训计划一周内提出用品补充计划,报系部和实训处,每拖一天扣系部量化分0.5分,由此引起的实验实训课不能正常进行的,扣系部量化分2分。

4、对于学校具备有关条件、课程需要且列入计划但没有进行相关实验实训的教师,教务处、实训处将协同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处理。若非由于实验实训设备、材料及学校的原因没有进行的实验实训项目,每缺少一项扣系部量化分2分。

二、实验实训申请规范

1、所有要使用实验实训室、电教室的老师原则上必须提前到系部管理员或实训处申请登记,以便统一安排。

2、电教室使用需提前一周(截止到周五)到电教管理员处登记申请(临时性的学校活动、会议等除外),临时性的调课需至少提前一节课申请,否则,电教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电教室。申请电教室必须是确需使用电教室进行电化教学的,禁止长期占用作为音乐课、录像课教室,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3、使用计算机房的教师,须在学期初接到课程表后一天内将课程表交到计算机管理人员处以便统一安排;中间课程表变动须在下次上课前至少一天向计算机管理人员说明并调节上机时间和地点;临时调课一般不安排上机。不按规定进行申请的教师,计算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机房。迟交课程表扣系部量化分0.5分,不交者扣1分。收齐课程表两天内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排出课程表并发给各个有关教师,否则,扣系部量化分1分。

4、本学期需经常使用某实训室、实验室的专业教师,须在学期初接到课程表后一天内将课程表交到相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处以便统一安排;中间课程表变动须在接到新课程表后立即向有关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说明并作调节。暂时性使用实验实训室的,须提前一周(截止到周五)向有关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申请,并预约实验实训的准备时间,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一起准备有关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迟交课程表扣系部量化分0.5分,不交者扣系部量化分1分。收齐课程表两天内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排出课程表并发给各个有关教师,否则扣系部量化分0.5分。

5、根据申请和课程表,对于短缺的工具、材料等,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须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购买,保证实验实训及时顺利进行。因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没有申请购买造成实验实训不能正常进行的,扣系部量化分0.5分。

三、实验实训准备规范

1、根据申请时确定的预约准备时间,任课教师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一起提前做实验实训准备。需借工具仪器的,填写《实验实训仪器借还登记簿》;需使用易耗品的,填写《易耗品登记簿》,否则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可拒绝借用,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执行和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2、任课教师除提供实验实训项目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外,还必须提供学生分组情况、学生座次表、学生与工具或设备的对应表等,且不可随意调动,由此引起的设备损坏或工具遗失不能确定是哪个学生责任的,由任课教师负责赔偿。否则,扣系部量化分0.5分,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可拒绝其使用实验实训室。

3、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实训准备表,与任课教师办理借出手续,与任课教师一起,根据要求进行摆放。执行和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4、任课教师须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一起,检查所借设备、工具等的完好程度,并做好记录。实训用易耗品,必须由任课教师签字领取,并按照预定消耗分发到各个小组,按照《仪器工具设备管理规定》和《易耗品管理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6、对于上课时才进行准备的教师,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7、实训室管理员不能及时开门,造成实训课不能按时进行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3分;实训室管理员早退,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项目扣分和处理。

四、实验实训课上课规范

对教师,按照《临沂市工业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学生,按照《临沂市工业学校班级量化考评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另有以下特殊规定:

1、学生须在教学楼前后排好二路纵队,安静并有秩序地进入实训场地或实验楼。东区各实训车间学生必须自带凳子。任课教师在教学楼前后整队,系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

学生在教学楼前后不排队,到实验楼前或实验实训室前才排队的,每发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个别学生不排队的,每生每次扣0.1分,一次扣满1分止;同一班级连续多次出现不排队的,每次依次多加扣0.5分。

不排成二路纵队的,每次扣0.1分。

除任课教师有特别要求,到东区实训室实训的班级不带凳子的,扣分方法同不排队。

排队及行进过程中,除一名班干部指挥外,其他同学必须保持安静,大声喧哗者,每次扣1分。

排队时乱扔瓜子皮等垃圾、随地吐痰者,每次扣0.5分。任课教师不在教学楼前后整队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系部值班人员检查人员不到位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2分。

2、学生在实验楼前或实训室前排队安静等候,得到任课教师的允许后方可进入场地。

任课教师将学生带到实验楼前或实训场地门前,与管理员检查完相关事宜后,带领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场地。学生未得允许,私自进入实验室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由于管理员开门不及时导致上课铃响后学生仍旧不能进入实验室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由于任课教师的责任,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

3、任课教师需提前到有关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处联系,清点使用的工具、物品并检查其完好程度,发现损坏等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记录。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

4、学生排两路纵队安静、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实训室(车间)。

进入实验楼时必须保持安静、脚步轻快、排队整齐、按规定靠右行走、不许拥挤,否则每发现一次扣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

进入实验实训楼后严禁吃瓜子,严禁乱扔杂物、严禁随地吐痰,否则每人次扣1分。

在微机室上课的学生必须穿鞋套,其它有特殊规定的实验实训室必须按规定着装。

不穿鞋套或不按规定着装的学生,每人每节次扣班级量化分0.1分;本次课令其在实验室或实训室内观摩实训,不允许其操作,上课期间不允许其离开实验实训室;在微机室不穿鞋套者,课后由其打扫卫生;一次课班内超过1/5的学生没穿鞋套或没按规定着装,实验室管理员必须立刻停止该班继续使用实验实训室,由任课教师带回教室上理论课。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员不严格执行该规定的,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5、教师必须事先编制学生分组计划及学生与工具、设备的对应表,并让学生对号入座,按照对应表使用工具及设备等。教师上课后必须首先让学生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管理员。否则,以本次课损坏处理,由本次课任课教师或对应学生负责赔偿,并扣系部量化分1分。

6、不能达到每生一个工位的实验实训室,教师必须根据实验实训室的具体条件,确定上课学生的组织规范,安排好不能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的训练项目,避免让学生放任自流。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7、两节连堂实验或实训课,中间不允许休息,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实验实训场地。三节连堂,第二节下课后可安排学生中间休息。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8、首次使用某实验实训室,教师必须首先培训学生该实验实训室应遵守的安全要求、纪律、实验实训组织方式、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等规范,培训合格后再进行训练。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9、实验实训室内严禁随地吐痰、吃瓜子、抽烟、乱扔杂物、喧哗、打闹,否则,否则,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10、教师必须把学生及设备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实验实训安全顺利进行。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系部量化分10分,并由学校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11、管理员必须在上课期间,检查并记录师生规范情况。不检查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所管辖的实验实训室师生均不规范的,每次加扣系部量化分2分。

五、实验实训结束规范

1、实验实训课结束后,管理人员到实验室前等候检查。实验实训结束,教师必须按照实验室管理员的物品摆放要求,安排学生整理摆放好各个工位的工具、器材、凳子等。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2、如果有学生上课违纪,任课教师须即时处理。

3、任课教师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一起检查设备、工具等的完好情况,并归还借用的工具,整理易耗品并交回给管理员,在《借还登记簿》、《易耗品领用申请单》、《学生分组易耗品使用登记表》、《实验实训记录簿》上签字。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4、安排学生课下写实验实训报告。每次实验实训课必须有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报告批改完后,交到实训处登记保存。每少一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5、若有物品在上课期间损坏,教师必须立即通知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并填写《实训处设备仪器损坏报表》,上交实训处后,实训处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一起确定是否是正常损坏。正常损坏的,由实训处主任签字上报学校;非正常损坏的,当场确定损坏责任人,根据《仪器工具设备管理规定》赔偿和扣分。任课教师不能确定损坏责任人的,由任课教师负责赔偿。由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疏忽,当次课未检查出但在下次上课时发现的损坏物品,由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6、下课前,任课教师按照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要求,安排学生保养设备并填写《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不按规定保养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7、打扫卫生。不按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要求打扫卫生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3分。

8、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按照座次顺序,依次有秩序、安静地离开实验实训场地。值班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离开实验实训室及实验楼时必须保持安静、脚步轻快、排队整齐、按规定靠右行走、不许拥挤,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

离开实验楼前严禁随地吐痰、吃瓜子,严禁乱扔杂物,严禁在楼内及室内摔打鞋套,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

值班管理人员未在指定地点检查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六、实验实训总结规范

1、期末每个专业课教师必须写出本学期所带课程的实验实训总结,于放假前一周周五前交到实训处,否则,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

2、期末每个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必须写出本学期所管实验室实训室的实验实训总结,于放假前一周周五前交到实训处,否则,每人次扣系部量化分0.1分。

七、其它事项

1、个别实验实训室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2、任课教师或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无理取闹、拒不合作的,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5分。

3、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实训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考评细则

为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实验实训室必须有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设备维护和保养。

2、各实验实训室必须针对本室的仪器、设备情况,制订本室相应设备的维修保养规范,并报系部和实训处。没有制定相应规范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每查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5分。

3、任课教师必须按照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在上课后指导学生认真维护,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由此引起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加倍扣分。

4、管理员按照维护保养规范,定期进行设备中长期保养。到期不保养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5分,由此引起设备损坏的,由管理员负责赔偿,并加倍扣分。

5、设备及仪器损坏的,管理员应及时报实训处,由实训处安排购件及维修。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0.5分,若因不及时汇报而耽误实验实训课正常进行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实训室卫生及物品摆放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提高实验实训效果,增强师生的卫生及规范意识,确保实验实训室整齐、有序、干净、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室内物品摆放

实验实训室所有设备、仪器、工具、物品,必须分类、分层摆放整齐,并做好标签。

1、设备要按实训要求分类整齐排放,其附属件按照统一的规范排放(如:计算机键盘、鼠标,焊机焊钳,车床的工作灯、切削液喷头、电源线等。其摆放位置、倾斜方向保持一致,总体效果整齐划一)。

2、仪器、工具的摆放,一般以工位为单位分组摆放。要遵循方便使用、便于分组、由大到小、由高到低、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设有工具箱的,以工具箱为单位进行摆放。

3、实训室管理员必须对每种设备、每个工位制定相应的摆放规范,打印张贴并传达到有关任课教师。没有制订相应规范的,每查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上课期间及课后,要督促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摆放整齐,因督促不到位造成物品摆放不齐的,每查到一次系部量化分1分

二、工具材料库内物品摆放

1、工具、量具、刃具、辅助工具要在工具架上分类摆放,常用的放在外边,不常用的放在里边。各摆放区域贴上标记。各工具要有编号。

2、成套工具,保存在专用工具箱内,摆放于工具加上。

3、仪器及贵重物品,摆放在工具橱内,工具橱必须加锁。

4、工具要经常擦拭保养,时刻保持其整洁,确保不出现锈蚀、损坏、缺件等情况。

5、易耗材料等物品,不适于存放在架子上的,可以堆放在地上,但亦应排放整齐,便于清点。

以上几条,实训室管理员不能做到的,每查到一次系部量化分1-5分。

三、实训室内外卫生

实训室卫生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检查督促,由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学生打扫。要求每次上课后均需清扫实训室内。一星期以上无人使用的实训室,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打扫。实验实训室外的卫生,由实训室管理员安排值周学生打扫。

1、门、窗户、窗台

要求:门板内外干净、无灰尘,玻璃干净、无灰尘、无贴纸、无雨痕,窗框上无灰尘,窗台无杂物、无灰尘。

2、墙壁、墙裙

墙角无蜘蛛网,墙壁、墙裙上无脚印、球印等。

3、地面

先用笤帚进行清扫,再用干净拖把拖干净。清扫时,应将工作台底下、两工作台之间、工位及脚踏板上边、下边、设备下边、工具箱下边、窗台、墙根扫净,不留死角。拖地后不能留有水印痕迹、痰迹、瓜子皮、纸屑等。

4、教学设备

除按规定保养外,教学设备里外要擦干净,桌面或工作台上无尘土及杂物,槽内或桌洞内无遗留物、灰尘、油污、纸屑等。

5、天花板

无蜘蛛、网球印、较脏的污印等,天花板上的吊灯要及时清理干净,不能有灰尘、明显的锈迹。

以上几处的卫生情况,由系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实训处每周抽查一次。检查时,每发现一处问题扣系部量化分0.1分;不安排打扫或打扫不彻底的,每次扣5分。

四、实验实训楼走廊及楼梯卫生

属于值周学生的卫生区范畴,按照《值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督促该实训室所对应的走廊及楼梯的卫生打扫工作。

 

 

 

 

 

专业系部实训精细化考核条例

一、专业系部实训管理职责

1、学校根据对实训室的使用频率,制定实训室划分方案,将不同的实训室划归到各个专业系部。

2、各专业系部负责实训室的使用管理,包括实训物品购买计划制定、物品使用管理、上课规范管理、设备维护、卫生管理、文化建设等。以上管理职责,由各系部聘请所属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实施。

4、协助实训处进行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及调整工作,协助实训处进行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实训物品管理规定及考评细则

根据学校制定的实训室划分方案,各专业系部聘请专门的物品管理人员,对系部所需的实训室进行管理,并对实训处总管理员负责。实训处的物品总管理员负责与各个系部的物品交接,交接完毕后,管理权划分到系部。实训处负责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物品的管理情况,并按照以下规定扣分。各系部可以自行制定内部的管理细则。

(一)实训物品购买

根据教学需要和库存,由各系部提前一周提出实训物品购买计划,经由校长签字后,报财务科并协助财务科完成财政局审批手续;财务科签字后,报实训处,由实训处、总务处协同系部专业教师进行购买。不按照规定手续办理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因私自购买导致物品脱出实训处登记和监控的,报学校处理,并扣系部量化分5分。

(二)实训物品入库

实训物品购买后,必须由购买人(实训处、总务处、系部专业教师)到实训处总管理员处办理入库手续,进入实训处仓库。由于没有入库导致实训物品脱离实训处监管的,由学校追究实训处、总务处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扣相关系部量化分2分。

(三)仓库管理

各实训室成立自己的工具及材料仓库,由实训室管理员按照《实训处仓库管理规定及考评细则》进行管理,实训处按照该细则进行检查和扣分。

附《实训处仓库管理规定》

实训处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物品的出入库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实训教学,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规定,以下规定适用于实训处总管理员和隶属于各系部的实训室管理员。

一、物品验收入库  

 1、仓库管理员会同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地核对到货凭证,现场交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尺寸、状况,随物配件、工具、随物技术资料、物品的标志等。真正做到物品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  

2、采购人会同仓库管理员根据到货凭证填写入库单,经双方核实签字后才能入库。

3、从总务处仓库出库的物品,凭出库单在实训处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4、所有入库单要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学期末随同报表送实训处存档备查。

以上每项不符合要求的,由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系部原因的,每项扣系部量化分1分。

二、物品保管

 1、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建立物品的分类账和明细账,并严格按学校物品账册的要求做好登账工作。  

 2、物品进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性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3、库存物品,要标记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数量准确、规格不串。做到帐、卡、物一致。

 4、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有毒等危险品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5、对库存物品,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使物品保管规范化。

6、对确实失去使用功效的物品,可予以报废、报损,报废的物品应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报废申请表》,报实训处,实训处调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后报学校同意,由学校报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的账目应及时注销。

以上规定,每有一项违反的,扣系部量化分1分。

三、物品出库

1、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核对物品出库单的日期、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内容,无误后方可发放。

2、出库单必须落实到具体实验实训室,出库单上要有领物人(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开票人(实训处主任)、仓库管理员签字,缺一不可。手续不全不予出库。  

3、物品出库应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人填写出库或借用单,实训处总仓库由实训处主任批准后方能领出,隶属于各系部的实训室,由系部主任签字。出库单作为记账的依据应妥善保管,如使用人调离或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所借用的物品应及时归还或办理手续,每学期结束前,应对物品进行清查,并向系部主任和实训处主任书面汇报。

4、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学期末随同报表送实训处存档备查。

5、实训用的部分物品,损坏后仍旧能够维持原有形状的,如鼠标、机械加工工量具、万用表、电烙铁等,除按照规定工位配备外,实训室内不得留存备用品,备用品存放在实训处仓库内,出现损坏,实训室管理员到实训处仓库管理员处以旧换新。仓库管理员做好登记。

以上规定,每有一项违反的,扣系部量化分1分。

四、定期检查与奖惩

1、仓库管理员要对照入库单、出库单、借用单,对库存物品进行自检,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否则,每查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2、仓库管理员每月还要对各实验实训室物品进行定期检查,掌握出库物品的使用、消耗、库存等情况。对各实训室本学期不再使用的物品,要敦促专业教师及时交回仓库。否则,每查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3、实训处将不定期抽查各实训室仓库账目及库存情况,出现账目混乱的,根据严重程度,罚款50—1000元,调离原岗位,扣系部量化分10分。出现弄虚作假的,按照偷盗论处,扣系部量化分10分;出现亏库的,由仓库管理员按照原价的二倍赔偿,根据价值不同,扣系部量化分2-20分;出现涨库且不能查找出原因的,扣系部量化分2分。确定为监守自盗的,除按照物品原价五倍赔偿外,扣系部量化分20分。

五、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领用借还制度及考评细则》

领用借还制度及考评细则

1、领(借)用物品在相应的实验实训室内教学使用

1)任课教师领(借)用教学用仪器、工具时,应提前通知实训室管理员,在上课前填写《借还登记表》,与管理员一起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借出。任课教师不准让学生代替借还,不准将物品带出相应的实验实训室。

2)实验实训完毕,任课教师与实训室管理员应当面清点仪器数量,共同检查仪器是否完好。若数量不符或损坏、丢失的,管理员记录在案,任课教师负责赔偿事宜。

3)学期结束前,借还登记表要装订入档,否则,每发现一次扣相应系部量化分1分。

4)实训用的部分物品,损坏后仍旧能够维持原有形状的,如鼠标、机械加工工量具、万用表、电烙铁等,除按照规定工位配备外,实训室内不得留存备用品,备用品存放在实训处仓库内,出现损坏,实训室管理员到实训处总管理员处以旧换新,仓库管理员做好登记。

2、所借物品在校内非教学使用

教师需借出部分实验实训物品在校内使用的,须经相应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出物品。所借物品借用时间最长为一周。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实验实训物品亦同。

1)价格10元以下的物品,须专业系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借出。

2)价格1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品,须分管校长签字方可借出。

3)价格500元以上的物品,须校长签字方可借出。

3、本校职工将物品借出校外

无论价值多少,必须由校长签字后方可借出,并按物品价值缴纳相应押金。物品借出校外的时间最长为一周。

4、非本校教职工将物品借出校外

原则上不准借用实验实训仪器物品。如确需借用,必须由一名本校教职工作为担保人,经校长签字并按物品价值缴纳相应押金方可借出。借出时间最长为一周。

5、对借出物品的几项规定

1)所借物品不应影响正常实验室训教学。

2)借出实验实训室的物品,借用人填写一式四联单,实训室留一联、专业部留一联、实训处留一联、校分管领导处留一联。

3)借用人应在借出单上填好归还日期,到期及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应按与借用相同的程序办理续借手续。

4)逾期不还或损坏的,借出人照价赔偿,非本校教职工将物品借出的,由担保人负责赔偿事宜。

5)物品归还后,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应及时到批准领导、实训处、专业系部汇报并填写归还情况。

6、考核办法

1)实训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各系部实训室的物品借还情况,发现违反以上物品借还之规定的行为,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2)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私自借出物品、专业系部超越权限借出物品的,一经查实,扣系部量化分2分,并由学校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物品流失的,由相应责任人按照原价两倍赔偿,并扣系部量化分5分。

7、损坏赔偿

1)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员使用设备、仪器、工具时,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当、违规操作或无故不及时进行日常保养等原因,造成丢失、损坏、变形、报废的,根据价值不同,每发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2—6分;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并报系部主任、实训处主任,经校长签字后,由任课教师原价赔偿,系部主任负责在校长签字后一周内,将赔偿款送交财务科,预期不交的,每拖延一天扣系部量化分0.5分,并报校长办公会处理。

2)学生在上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定,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工具、设备的损坏、丢失的,根据价值不同,每发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2—6分。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并报系部主任、实训处主任,经校长签字后,由责任学生原价赔偿,任课教师负责确定责任人、收交赔偿款,系部主任负责在校长签字后一周内,将赔偿款送交财务科,预期不交的,每拖延一天扣系部量化分0.5分,并报校长办公会处理。

3)在搬运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慎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意外造成仪器、工具、设备损坏、丢失的,可说明原因,作好记录,经学校研究同意,可免予赔偿。不记录的,按物品丢失处理。

4)校外人员借用教学设备、仪器、工具的,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根据价值不同,每发现一次扣系部量化分2—6分。并由担保人原价赔偿。

5)凡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及时登记入档并报实训处。否则按《仓库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中的亏库处理。

8、报损

1、教学仪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报损处理:

1)自然磨损、变形、腐烂,不能准确显示实验实习效果的;

2)长期使用,丧失精度、无法修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3)有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

4)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价值50%以上的。

2、报损办法

1)凡确定报损的仪器或设备,由实训室管理员进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报损仪器申请表》报实训处,经实训处有关人员核准无误后,上报学校。

2)学校组织专门的报损检验小组进行鉴定,确定符合报损要求的,即可报损。

4)凡确定报损的仪器,相应管理员应在教学仪器总帐和明细帐上消减,并及时补充。记录不及时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5)报损仪器设备,可降级使用,也可拆卸有用部件进行修理搭配。确无价值的,经学校同意,可按废品处理。仓库管理员及实训室管理员私自处理的,以丢失论处。

6)经学校同意报损的仪器等,应办理报损手续,作好登记,入档保存。仓库管理员及实训室管理员不及时记录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附:《实训用易耗品管理规定及考评细则》

实训用易耗品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执行艰苦创业、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实训用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降低实训成本,保证实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易耗品采购

1、在学期开始后一周内,根据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列出本学期需要进行的实训项目和分组情况,并提出实训用易耗品的申请,以教研组为单位报系部主任,系部主任下发各实训室管理员,由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列出本学期实训用易耗品采购计划,填写《物品采购计划表》,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财务科,协助财务科完成财政局上报手续,财务科签字后,报实训处。

没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申请的,由此造成实训课不能正常进行的,扣系部量化分2分。

2、根据计划,由实训处、总务处、系部专业教师一起进行采购。采购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以保证教学使用。

3、为防止积压,部分消耗量较大的易耗品,采用每月购买的方式,由各实训室管理员根据实习计划,提前一周提出采购计划报实训处,没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申请的,由此造成实训课不能正常进行的,扣系部量化分2分。

4、临时急需易耗品,系部专业课教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书》,报校长批准后紧急采购。

5、由于实训处或总务处购买不及时,给教学带来不良影响的,由学校追究相关处室的责任。

三、易耗品出入库

1、易耗品采购后,在总务处入库的,由实训处仓库管理员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物品,检查合格后,根据总务处仓库出库单,填写《实训处仓库入库单》后入库。

2、易耗品采购后直接进入实训处仓库的,由购买人填写《实训处仓库入库单》,经验收后入库。

3、易耗品入库后,仓库管理员要及时填写分类账及明细账,并将物品分类摆放。易耗品入库后的管理参见《实训处仓库管理规定》。

4、部分易耗品,由于不适于在仓库储存,必须直接分发到实训室的,由购买人、仓库管理员、实训室管理员一起,填写《实训处仓库入库单》、《实训处仓库出库单》。

5、易耗品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物品采购计划书》要求,及时通知实训室管理员前来领取。

6、易耗品的发放,原则上应根据周消耗量,采取每周发放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仓库管理员不得以便于管理为借口,一次性发放给实训室管理员。

7、实训室管理员在领取易耗品前,应填写《易耗品领取申请单》,由系部主任和实训处主任签字后,方可到实训处仓库领取。

8、易耗品领取时,实训室管理员应将《易耗品领取申请单》交给仓库管理员保存,管理员填好《出库申请单》,经实训处主任签字,在明细账及分类账上进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名后,方可将物品发出。

四、实训室易耗品管理

1、实训室管理员领取易耗品后,应立即填写实训室的分类账和明细账,并妥善分类保管。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2、实训室管理员发放易耗品,应采取每次课发放的方式,不得以便于管理为借口,一次性发放。易耗品的发放对象为任课教师,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3、任课教师领取本次课易耗品时,须首先填写《易耗品领用申请单》,该申请单包括品名、规格、学生班级、人数、分组数目、领用数量、回收数量、平均消耗量等,并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签字后方可领取。中间需要补充易耗品时,采用相同的程序。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4、任课教师必须提供学生的分组名单,并按照分组情况发放易耗品,发放易耗品时,任课教师填写《学生分组易耗品使用登记表》,由学生组长签字领用,中间需要补充易耗品时,采用相同的程序。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5、任课教师是易耗品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密切注意学生的使用情况,杜绝浪费。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6、实习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安排学生做好易耗品的回收工作,并在《学生分组易耗品使用登记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各组回收数量、损坏情况、是否能够使用等)。任课教师统计后,将剩余易耗品退回实训室管理员。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在《易耗品领用申请单》上进行修改。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7、实训室管理员应对易耗品每周盘库一次,并与任课教师一起,根据课程进度情况,及时提出易耗品补充计划。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1分。

8、易耗品人均消耗量,将作为实训室管理员、任课教师、班级考评的依据之一。

9、所有记录,由实训室管理员负责保存,装订成册,严禁损毁。否则,追究实训室管理员的责任并扣系部量化分2分。

五、易耗品使用情况检查与奖惩

1、实训室管理员每次课检查易耗品的使用情况,敦促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发现领用与实际消耗情况不符的,及时报系部和实训处,由任课教师按照原价的二倍赔偿。出现教师或学生偷盗行为的,除赔偿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任课教师记录不实或不认真记录的,每节课按照早退一次处理相关任课教师及管理员。管理员记录不实或不认真记录,按照每节课早退一次处理。以上每项,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2、实训室管理员每周统计一次易耗品使用情况,填写《易耗品使用情况报表》,交仓库管理员保存。本学期不再使用的易耗品,必须交回实训处仓库。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3、仓库管理员每月统计一次易耗品发放情况,并与各实训室管理员核对账目。因实训室管理员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4、学期末,各实训室管理员及仓库管理员必须统计物品发放及回收情况、库存情况、涨亏库情况,并报系部和实训处。否则,每次扣系部量化分2分

5、实训处每学期按照实训内容、消耗物品的数量和价格、参加实训学生数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核算统计表由实训中心保存、备查。

6、实训处将不定期抽查各实训室记录情况、易耗品消耗及库存情况、实训处仓库发放及回收情况、实地验证物品使用地点和位置。出现弄虚作假的,按照偷盗论处;出现亏库的,实训室管理员按照原价的二倍赔偿;出现涨库且不能查找出原因的,按实训室管理员旷课一次处理。确定为监守自盗的,除按照物品原价五倍赔偿外,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对本学期物品管理严格、没有差错的管理员,对成本控制较好的实训室管理员和有关任课教师,实训处将向学校建议,在评先树优上进行加分。

六、未尽事宜,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各专业实训安全管理细则

焊接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到车间自带凳子,在教师指定的区域整齐摆好。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

3、一个工位只由一名学生操作,禁止其他学生观看。

4、不操作的学生必须在凳子上坐好,严禁走动。

5、焊接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面罩、防护服、刚头皮鞋。

6、观察及清理焊渣时必须带上护目镜。

7、热的东西不能用手拿、弧光不能直接用眼看。

8、焊机上不准放任何东西。

9、焊钳禁止放在能连通地线的任何地方。

10、严禁任何破坏设备、工具及其他物品的行为。

11、严禁在车间内使用明火、吃东西、打闹。

12、课间休息时全体学生必须离开车间。

13、使用气割下料时,必须由老师或有经验的同学看护。

14、严禁将任何设备工具材料带出车间。

普通机床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紧袖、紧身工作服,穿刚头皮鞋。

2、长发要盘在工作帽中,严禁戴手套、围巾、丝状、带形等饰品。

3、学生自带凳子,按照教师要求在指定区域坐好,禁止随意走动。

4、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

5、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站在木踏板上,不站在木踏板上的人员禁止触摸车床任何部位。

6、严禁把任何物品放在机床上。

7、必须获得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启动机床。

8、一个机床只能由一名学生操作,严禁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观摩的同学也必须戴防护眼镜并且严禁干扰操作同学的注意力,严禁私自动任何手柄或按钮。

9、机床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找老师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10、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先停车断电。

11、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2、课间休息时,所有学生必须离开车间。

13、严禁将任何设备工具材料带出车间。

14、锯床极其危险,每班级必须指定一个专人负责使用锯床下料,并经过教师培训;严禁私自调节各项参数;严禁任何学生围观。

15、砂轮机极其危险,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数控机床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紧袖、紧身工作服,穿刚头皮鞋。

2、长发要盘在工作帽中,严禁戴手套、围巾、丝状、带形等饰品。

3、学生自带凳子,按照教师要求在指定区域坐好,禁止随意走动。

4、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

5、严禁把任何物品放在机床上。

6、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站在木踏板上,关上隔离门。不站在木踏板上的人员严禁触摸车床任何部位。

7、必须获得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启动机床,并按规程操作。

8、一个机床只能由一名学生操作,观摩的同学也必须戴防护眼镜并且严禁干扰操作同学的注意力,严禁私自动任何手柄或按钮。

9、机床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找老师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10、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先停车断电。

11、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2、课间休息时,所有学生必须离开车间。

13、严禁将任何设备工具材料带出车间。

14、锯床极其危险,每班级必须指定一个专人负责使用锯床下料,并经过教师培训;严禁私自调节各项参数;严禁任何学生围观。

15、砂轮机极其危险,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钳工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紧袖、紧身工作服,穿刚头皮鞋。

2、长发要盘在工作帽中,严禁戴手套、围巾、丝状、带形等饰品。

3、学生自带凳子,按照教师要求在指定区域坐好,禁止随意走动。

4、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

5、一个工位一个学生操作,禁止其他同学观看。

6、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7、打锤时,对面严禁站人,严禁戴手套。

8、需要使用电动设备时,必须先获得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9、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0、课间休息时,所有学生必须离开车间。

11、严禁将任何设备工具材料带出车间。

12、锯床极其危险,如需下料,每班级必须指定一个专人负责使用锯床下料,并经过教师培训;严禁私自调节各项参数;严禁任何学生围观。

13、砂轮机极其危险,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计算机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鞋套后方可进入机房。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学生座位对应表,对号入座,严禁学生私自调位、下位。

3、严禁在机房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机房,严禁机房内吃东西。

5、严禁学生私自拆卸机房内任何设备。

6、垃圾应放在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塞入机箱。

7、禁止在计算机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8、机房两节课之间不休息。

9、出机房后方可取下鞋套。

10、严禁将任何设备工具材料带出机房。

电工及电子类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紧袖、紧身工作服,戴工作帽,穿绝缘鞋,必要时戴绝缘手套。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

3、除合作项目外,一个工位一般只允许一个学生操作,一个学生观摩。

4、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5、切勿带电插、拔、接电气线路。

6、在需要带电操作的低电压电路时,单手操作比双手操作更安全。

7、电子元器件剪脚时,剪脚面应背离身体。

8、使用电烙铁时,周围不得放置易燃物品,不能乱甩焊锡、及时放回烙铁架,用完及时切断电源。

9、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断电,并请老师检查,不得私自处理。

10、强电操作实训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11、严禁破坏实验台上的零件、严禁私自拆卸设备或工具。

12、严禁私自在工作台上使用大功率电器。

13、若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拉触电人,应首先断电。

14、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5、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制冷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好紧袖、紧身工作服,戴工作帽,穿绝缘鞋,必要时戴绝缘手套。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除合作项目外,一个工位一般只允许一个学生操作,两个学生观摩。

3、必须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

4、严防制冷剂泄漏,严防乙炔泄漏,焊接设备及工具上不能有油脂。

5、乙炔瓶、制冷剂要远离配电设备和明火10米以上。

6、气瓶要竖立放置,严禁曝晒、锤击和剧烈震动。

7、焊接时戴好护目镜和焊接手套。

8、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切勿带电插、拔、接电气线路。

9、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断电,并请老师检查,不得私自处理。

10、实训时,由教师控制供电,学生不得趁教师不注意时擅自送电。

11、若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拉触电人,应首先断电。

12、严禁破坏实验台上的零件、严禁私自拆卸设备或工具。

13、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4、两节课之间可以休息,休息时所有学生不得逗留在实训室。

14、严禁把实训室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训室外。

服装裁剪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品进入裁剪工作室。

2、不得随意搬动工作室内的烫台、裁案等设备。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机器、设备。

4、操作裁剪刀时,精神要集中,不允许边工作边与他人说笑,严防划伤、碰伤、砸伤和裁伤面料。

5、在使用电剪过程中,严禁把手伸进剪料中去,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6、裁剪操作完毕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并收拾好工具,否则不可离开工作地点。

7、严禁对设备不熟悉的人单独操作。如需辅助操作时,一定要有指导老师或师傅现场指点。

8、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9、严禁把实训室的工具、设备、材料等带出实训室外。

服装缝制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穿紧身紧袖工作服、戴工作帽。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工位与学生对应表,严禁学生私自调工位。除合作项目外,一个工位只允许一个学生操作。

3、工业平缝缝纫机不能随意踩踏或搬动,未经老师允许严禁拔插或更换插头。

4、使用机器时,严禁把手放进压脚下面,在绕底线时把机器压脚抬起,压脚周围不要放工具,以免震动后进入压脚下面。

5、使用机器时,严禁在机器上面趴头看书、睡觉、写字,以免脚底误踩踏板伤人。

6、使用机器时,女同学的头发要扎起来或盘入工作帽内,以免头发卷入机器。

7、离开或长时间不用机器时,要及时关闭电机开关。在开机或关机时要保护好电源开关,用四个手指拖住,然后用大拇指按进。

8、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断电,停止使用,向教师报告,严禁私自处理。

9、不要随意将机器的头部扳倒或移动,以免机器脱位后砸伤。

10、递接剪刀时要注意方法,剪刀尖部要自己拿着,剪把递给同学,严禁拿着剪刀在车间内乱指、乱画、乱跑。

11、电熨斗的使用要规范,不用时放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案板上,以免烧坏案板。使用人离开时应及时关掉电熨斗开关。

12、严禁私自拆卸设备或工具。

13、严禁把垃圾放入机器或机器的抽盒内。

14、课间休息时所有学生不得在实训室内逗留。

15、下课时应关掉所有机器、设备及总电源,关好门窗。

16、任课教师不得将服装车间钥匙外借(含学生)。

17、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8、严禁把实训室的工具、设备、材料等带出实训室外。

疾病化验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好隔离衣、帽、鞋、口罩。

2、任课教师必须制定学生分组表,每组学生不超过八人,每次只有一组学生进入实验室。

3、操作时,只允许一个学生操作,其他同学观摩。

4、在进行高压、干燥、消毒等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

5、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

6、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有毒气体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7、避免皮肤等直接接触药液、菌液等。

8、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

9、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泡手,然后用水冲洗。

10、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1、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2、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3、严禁在车间吃东西、追逐打闹、使用明火。

14、严禁在实训室内存放私人物品,严禁把实训室的工具、设备、材料等带出实训室外。

动物解剖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准随地吐痰, 遵守课堂秩序,不得迟到、早退。

、实验前,应认真复习有关基础理论,明确实验目的。

、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设施,爱护显微镜,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老师,不得自行处理,对违反操作规定规程造成损坏者参照学院仪器赔偿制度照章赔偿。

、爱护大体标本和切片。上课前领用切片,下课后由班长统一交回。

五、对于不听指挥、破坏教学秩序者,不准继续进行实验。

六、每次实验结束后,在教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实验室的卫生,将实验中所使用物品按规定放置整齐,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方能离开实验室。

七、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本规则。

汽修实训课安全管理规定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穿好工作服。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防止伤人。

3、实训课时,所有同学必须带凳子到实训车间,无训练任务时在教师所规定区域坐好 。

4、除配合项目外一个工位只允许一名同学操作,不允许二人以上同时操作。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面,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在使用起重装置时,装置近侧及底下严禁站人。

7、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8、在拆装设备及使用工具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9、实训期间,不允许在车间打闹、大声喧哗、吃东西、吸烟等。

10、车间内严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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