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学校课程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临沂市工业学校课程管理办法

 

课程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是培养人才的蓝图,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资源,规范课程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管理

1.教务处是学校课程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校各类课程的日常管理。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校历、周历和作息时间,负责对全校课程名称、代码和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2.系部要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学校课程开设计划,具体负责课程的实施,按照学校计划,编制班级课表, 根据师资情况合理安排教师任职任课安排。

二、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是专业特色的具体体现,每一个专业开设的课程都要经过充分的社会调研和论证,应该与专业定位和专业特色相匹配。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专业标准)、教学内容等的制定应自始至终围绕这一核心。

2.专业课程必须有明确的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教学目标,公共基础课也要有具体的培养要求。

3.课程设置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针对性的要求。

4.课程设置应做到专业知识体系结构合理,课程衔接有序,内容科学,理论课与实践课搭配合理。在课程设置上,应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强化应用能力的培养,配置合理的公共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训课;在教学实施计划上,保证知识的递延性;在教学内容上要做到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实施   

1.制定课程表时,要严格执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课程,认真上好每一门课。   

2.要切实按照课程计划安排各学科课程的教学,课程开设要做到三落实: 课时落实、任课教师落实、教材落实;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选用要充分发挥其特长,人尽其才。   

3.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教材;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对同一课程不得组织学生订购两本以上的教科书,不组织推荐购买未经审查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   

4.认真按照额定的教师编制,科学、合理、规范的配置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专业对口,知识面广,一般能胜任 2—3 门专业基础课。   

5.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学生在校时间,科学合理设置各科作业,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6.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配置并更新课程实施所需的教具、设施、设备、仪器等,满足教学需求。  

四、课程评价   

1.学校所有开设课程均要进行检测与评价。

3.课程检测工作应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4.各课程检测与评价要体现学生的平时学习和发展能力,实行综合评价。

5.学生平时成绩和教学检测成绩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填报;每次课程检测后,系部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各科成绩及分析报告由教务处统一进行管理。   

五、学校课程的教师管理   

1.接到系部下发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的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上课,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报系部),指导学生做好学校课程的记录。   

2.教师在学期开学初制定好学科课程计划,并按照课程计划教学。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教学计划,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执行。   

3.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所开设课程的学生考核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到系部登录、归档。  

4.教师承担的学校课程情况应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在学校评优中作为参考。学期结束前应将该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向系部上交书面小结。学校将对所有的课程任课教师实行考核。   

5.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注意仪容整洁,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优美。   

6.教师有病、事假,要事前书面办理手续,然后到系部做好调、代课工作。   

六、学校课程的教务管理

 1.系部应会同教研组根据教学实施方案提前制定好学校课程计划。 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二周确定开课课程和选课名单, 学校课程开设准备工作应尽可能在前一学期结束前进行。

2.系部认真排出学校课程开课课表,确定上课教室(在可能情况下满足 教师对教室或设备的要求),编制学生名单和成绩记录卡。   

3.做好日常教学常规调研工作,组织学校课程教学研究。主要通过组织学校课程教学研究课、任课教师讨论会,进行教学交流和探讨。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考查等形式进行教学检查。在教研和检查的基础上, 由学校及时研究调整设课计划,修订教学内容和要求。   

4.做好学校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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