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李某利用短视频传播网络谣言被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近年来,社交网络和自媒体发展迅猛,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促进了社会发展。但同时,网络谣言也迅速传播、蔓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近日,网民李某用其抖音账号发布一条短视频,谎称河边有中学生溺亡,很快在家长群、朋友圈迅速转发传播议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对其发布不实短视频、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给予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网警提醒您: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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