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惩处,绝不姑息。

一、案例回顾

某市发生一起网络谣言事件,一名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某地发生恐怖袭击的事件,并附一张不清楚的照片。该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该市的恐慌和不安。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网警温馨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散布过激言论是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网民共同监督和举报,让网络侮辱、过激、不实言论无处可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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