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还晴朗网络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与我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微博、短视频平台等社交工具的普及,让信息传播更为迅速。一些严重事故、重大灾害等网络谣言也随之层出不穷,往往以所谓有图有真相形式出现,很容易迷惑群众。 

一、典型案例

近日,某县区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市小孩溺水身亡的虚假视频,引发多名网民关注、转发、评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公安依法对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谣言视频。 

二、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网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同样需要遵循公序良俗及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达渠道,但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应该做到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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