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打造阳光网络 ,对网络谣言说“不”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网,合理上网、用网是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的,为了一己私欲,随意在网上造谣、辱骂他人是触犯法律的,严重的要受到查处。

案例回顾

近期,某社交平台上一则关于某知名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的谣言广泛传播。该谣言声称,该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消费者受伤。由于谣言内容耸人听闻,迅速引发了公众的恐慌和不满。然而,经过相关部门调查,该谣言被证实为虚假信息,是由某网民为博取关注而故意编造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警提示:

网络谣言是网络空间的一大毒瘤,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为了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公信力,我们必须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过加强法律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公众举报和加强公众教育等多种措施的综合运用,我们可以有效地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清朗、和谐、健康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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