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共建诚信网络,远离谣言危害
网络谣言是指在网络上故意编造或者歪曲事实,误导、欺骗公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医疗、法律等各个领域,有的甚至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例如,网民王某为博人眼球,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其“被丈夫家暴”“患不治之症”等虚假视频卖惨,吸粉引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给予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个人需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同时也要履行好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多彩、文明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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