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共建诚信网络,远离谣言危害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是指在网络上故意编造或者歪曲事实,误导、欺骗公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医疗、法律等各个领域,有的甚至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例如,网民某为博人眼球,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其被丈夫家暴”“患不治之症”等虚假视频卖惨,吸粉引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某给予行政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个人需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同时也要履行好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多彩、文明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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