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谣言无止境,绿色上网讲文明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公安部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开始。临沭公安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坚持高压严打、强化网上巡查,全力整治网络乱象。严厉打击全县各类网络谣言,切实维护县内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典型案例:

近日,一网民发布反映城区暴雨内涝的文章,并用网上找的图配在文章中,引发公众误解,造成不良影响。经网安、网信部门警示提醒,该自媒体及时将文章撤回,并发布澄清信息,同时承诺加强信息审核。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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