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法治视野下的网络谣言治理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的泛滥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给个人、企业乃至政府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近日,网警巡查中发现,网民在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视频,配文称“男子发现妻子偷人,妻子被打伤”,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核查,未发现相关案件或者警情,系故意编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近年来,我国在网络谣言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公安部开展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例,行动期间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有效净化了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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