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以真相为武器,共同打击网络谣言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临沭县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

近日,网警日常巡查中发现,某网民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往年失火视频谎称当日发生,众多网友提醒后仍未删除,任由视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临沭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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