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拒绝网络谣言 从你我做起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点击数: 字号: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谣言也随之迅速传播,从传统口头传播方式转变成跨时空,跨地域的传播,传播范围更广,影响更大。

临沭公安在巡查中发现一网民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临沭警方已依法对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临沭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自觉抵制不当言论,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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