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谣言的“毒”与“解”:法律、技术与公众的合力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作为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网络乱象,其“毒”性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网络谣言能够挑唆对立、引发恐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它们可能通过捏造事实来制造混乱,误导公众认知,甚至危害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此外,网络谣言还具有传播速度快、涉及传播节点多、造谣成本低等特点,这使得谣言的传播和治理都面临较大挑战。

网警巡查中发现,某网民在某平台炒作辖区内某学校打架事件,并发布“某学院打架斗殴出人命”该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谣言编造者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不实谣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公安提示广大网友,不要轻信单一信息源,而是要通过比对多个来源的信息,尤其是对比那些立场不同、观点相左的信息,来辨别真伪。以及积极参与谣言治理的行为,可以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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