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谣言害人害己,引以为鉴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数: 字号:

2024年是公安部确定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部、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临沭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源头阻断网络谣言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近日,接群众举报,网民为泄私愤、快速涨粉在短视频平台利用AI软件编造某中学教师对学生打骂的虚假视频,引发网民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临沭警方提醒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为了吸引眼球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理性发言,不编造传播谣言,也不转发扩散未经证实的消息,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