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谣言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大家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数: 字号:

无利不起早。造谣者之所以处心积虑、颠倒是非,无非是为了非法牟利。为了显示自己知道得多,有些人不惜捕风捉影、添油加醋,故意混淆时间地点、故事主体人物,只为让谣言有更大的传播力。更有甚者,凭借“脑补”杜撰,凭空捏造“小作文”,肆意编造影响社会治理和谐稳定的不良信息,目的是“博取关注”“博取流量”,赚取平台补贴、增加广告收入和带货牟利。临沭公安坚决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传播,营造和谐的社会风气。

典型案例:

近日,临沭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快递中转仓发生火灾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该网民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要“打七寸”,切实斩断其源头。对于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对于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对于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和违法违规网络账号,要发现一个依法严厉打击一个,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让造谣传谣者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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