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防谣辟谣 人人有责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科技的飞速进步使得互联网成为当今不可或缺的信息交流平台与传播工具,网络在带给人们生活与学习上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令人担忧的负面影响,泛滥成灾的网络谣言便是一例。

近日,临沭公安在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博取点赞、关注,在视频平台编造发布被家暴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临沭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网警提醒:在面对海量网络信息时保持理性,不轻易转发未经证实的内容,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要学会运用科学方法和常识进行判断,一旦发现可疑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携手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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