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谣言不轻信 网络更清朗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的铺天盖地也成为流量的裹挟,很多人造谣并不是为了发泄情绪,而是为了博取关注,通过引战发表一些言论,让流量关注到自己,这样的谣言不仅会误导他人的判断,同时也在消减着互联网的真实性。我们都说屠龙少年终成龙,在他们发表这些谣言、传播这些谣言的同时,是否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避免网络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三缄其口,多看、多听、少发言。

近日,临沭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因与某超市有债务矛盾,为发泄情绪,吸引眼球,故意编造了超市即将倒闭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临沭公安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临沭公安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知法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于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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