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谣言止于智者:增强公众网络信息甄别能力探讨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然而,伴随着信息的海量增长,网络谣言也如影随形,不仅误导公众认知,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和不稳定。因此,增强公众的网络信息甄别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显得尤为重要。

近期,网警巡查中发现某网民为博取流量,将网上热点时事导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自动撰写编辑、生成大量文章并在网络平台发布。该网民通过上述方式编造不实信息,并发布到网络平台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现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警方提醒,谣言止于智者。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增强公众的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不仅是个人自我保护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成为理性的信息消费者和传播者时才能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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