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以案释法丨保持理性,勿造谣勿传谣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点击数: 字号: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临沭公安按照公安部和省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夏季网上工作形势和特点,坚持以打促管、以管促治,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突出网络违法乱象,切实净化网络生态、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近日,网警在工作巡查中发现,网民韩某为吸引流量,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将听到的传言发布至短视频平台,误导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临沭警方提醒您:广大网民朋友们,应当保持理性态度,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防止被流量“掌控”。信息发布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制造或传播谣言,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让我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健康、真实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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