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学校新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临沂市工业学校

新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制度

 

一、一般情况处置

通过体温监测、学生即时报告、老师(值班)日常观察等办法,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干咳等类似症状。

1.在学校门口。第一步,值班保安队员将学生带至校门口隔离观察室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依然过高立即通知学校疫情报告员同时对学生有关情况做好记录;第二步,疫情报告员将发热学生情况立即上报县教体局和县疾控中心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第三步,疫情报告员联系相关班级班主任通知学生监护人将发热学生带离学校并到定点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紧急情况下疫情报告员可直接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护送学生到医院,同时再联系学生监护人;第四步,班主任要通过电话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并填写缺课追踪登记表。

2.在校园。第一步,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将发热学生带到学校医务室的隔离观察室暂时隔离(期间避免密切接触,做好自身防护),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依然过高立即通知学校疫情报告员同时对学生有关情况做好记录;第二步,疫情报告员将发热学生情况立即上报县教体局和县疾控中心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第三步,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置,家长在校门外签字将学生带离学校并到定点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就诊,紧急情况下疫情报告员可直接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护送到医院,同时再联系学生监护人;第四步,对发热学生所在班级的其他同学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对其所在教室、宿舍进行消毒,排除隐患;第五步,班主任要通过电话跟踪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并填写缺课追踪登记表。

3.教职员工出现以上情况,参照学生办法处置。

注意事项:接触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防护,尽可能少接触其他人员;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联系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二、特殊情况处置

1.预警报告。学校如遇同班级多名学生出现发热及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

2.摸排观察。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学生的班级,在未查明原因时,应与其他班级错时上下课,任课教师和所在班级学生暂停与其他人员接触,进行进一步检查和问询,做好情况记录。

3.教学调整。根据疾控部门的检查评估建议和学生发生症状人数,程度等情况,确定是否停课,是全部停课或部分停课,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

4.舆情反应。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未经批准,不得向家长、媒体和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5.后勤保障。学校环境清洁消毒要及时并增加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

6.校园安保。组织保安人员、值班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保证校园秩序稳定。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疫情上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直接报告学校疫情报告员,报告员核实情况后,向学校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体局报告。

1)常用联系电话

学校疫情报告员:

王传明:13605395346

 雷:13791540770

李景涛:    13589672796

分管校长杨海滨:13864998142

2)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县教体局:0539-2132605

疾控中心: 0539-6211098

妇幼保健院:0539-2109157

县疫情指挥部:0539-6200501

四、疫情应急处置完毕

1.整档备查。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责任追究。各处室、各系部、各班班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对疫情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提升。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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