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散布谣言小心入刑!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案例回顾

近日,某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微信群组、朋友圈等多个软件自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引起网民的关注转发,并给当地政府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民行政拘留。

网警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同样需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达渠道,但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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