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散播网络谣言,王某某被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谣言也呈现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特点。为了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各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打击网络谣言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期,网警在日常巡查期间,发现一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网络爆炸图片配有文字称所谓的爆炸,引起居民恐慌。经调查发现,该网民王某某利用AI技术博取流量,涉嫌网络造谣,属不实信息,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传播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违法人员王某某已被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网警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为了所谓的“流量”,恶意歪曲事实,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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