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刘某为博眼球编造谣言被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谣言也日益猖獗,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和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拒绝传播网络谣言,从自己做起,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网络空间。

近日,网民刘某为博眼球,在抖音平台编造“提前三天预约,每天飞三趟,三人起飞,一人80元”的谣言,迅速传播,扰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当地公安已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网警提醒您:崇尚科学,树立正确的网络是非观念,使用网络文明语言,辨识网上真假信息,切勿传谣,文明上网,争做网络文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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