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拒绝网络暴力,弘扬正义能量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场所。然而,网络暴力问题也随之而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和谐稳定。

案例回顾

近日,某地一网民因琐事与受害人发生纠纷,后在微信群聊平台上多次发布辱骂受害人文字及语音,使受害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该网民被处以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二、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违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三、网警提醒:

网络暴力是互联网时代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和打击。通过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网络道德素质,加强网络监管和执法力度,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健康的网络空间。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