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打击网络谣言 维护网络清朗!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部分网民在网络上随意发布、转发相关不实信息,更有甚者,为博眼球、蹭热点,传播谣言,误导公众。这些行为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妨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例回顾

近日,某地网民因受不了网暴自杀。该事件引发网民关注评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网警提醒:

遏制网暴,须让网暴者付出法律的代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当道德约束不了恶行时,法律必须长出牙齿,对网暴者重拳出击。这种侵犯个人隐私、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的网络暴力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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