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抵制网络谣言,从你我做起!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为有效净化网络空间,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严打高压态势,给广大网民构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案例回顾

近日,网民为吸引流量,博人眼球,将自己听到的不实消息,不经核实,擅自发布到某网络平台,引发网民关注评论,对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民予以行政罚款。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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