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杜绝网络谣言,依法严惩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

案例回顾:

近日,网民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虚假事实的视频,经相关工作人员劝告后仍蓄意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经查,李某为增加账号热度、博取同情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事实的视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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