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保持理性思考,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危害严重,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为吸粉引流、赚取平台补贴、增加广告收入和带货牟利,频繁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公共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于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涉嫌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临沭公安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联合网信部门依法查处一批故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近日,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女子王某为博取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虚假水灾视频,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警方通过侦查抓获蔡某,经询问,蔡某对其网络造谣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蔡某因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临沭网警提醒: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但言论自由不是万能的保护伞,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文明上网,维护网络安全,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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