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谣言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隐患。网络谣言不仅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名誉,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此,临沭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有序。

案例回顾:

近日,网民王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视频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内编造发布多起案件信息的视频,并在视频中虚构案件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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