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杜绝网络谣言,依法惩处造谣者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飞速前行,网络谣言频繁涌现,不仅对公众认知产生误导,更对社会稳定秩序构成负面影响。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守护网络空间安宁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回顾:

近日,某市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虚假视频,相关人员劝阻后还继续发布并蓄意的炒作,造成负面影响。该网民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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