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后果,你清楚吗?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络谣言也随之滋生,不仅误导公众认知,还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为了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回顾:

 近日,某市网民通过个人网络账号在短视频平台散布不实谣言,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查,该网民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民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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