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维护网络健康,共享快乐心情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互联网是信息的载体和传播的工具,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的传统模式相比,由于网络信息传播模式在传播主体、传播时间、传播范围、传播方式、传播效力等方面所具有的革命性特征,它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传统信息传播的格局,网络谣言的传播载体以及传播模式、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谣言的本质特征和内涵并没有改变。有的网络谣言会直接导致正常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有的网络谣言会颠覆主流价值观;有的网络谣言会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但谣言最大的危害是把真相混杂在谣言之中,让人们丧失对真相的辨别能力。临沭公安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重拳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并同步开展网站平台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

典型案例:

近日,一网民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赚取佣金,在某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路段有一名学生上学途中被撞”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编造、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编造、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临沭网警提醒:

    规范自身网上言行,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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