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男子辱骂他人被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点击数: 字号:

为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切实提升广大网民网上安全感。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案例回顾:

近期,临沭一网民杨某某为发泄情绪,通过微信发送信息辱骂、威胁单某某,严重干扰了单某某的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临沭公安局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科学、理性、文明上网。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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