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携手抵制谣言 守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 点击数: 字号:

网络谣言的信息来源不明确,通常以若干图片或者视频片段的形式再配上特定的文字出现,图片和视频往往看不出明确的时间地点,只有事件本身,造谣者往往就是借助这种模糊不清的信息断章取义地博取“吃瓜群众”的眼球。

近日,临沭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为博取关注,在某平台发布近期有很多患有艾滋病的外地人来临沭的谣言信息,该谣言迅速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临沭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网民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罚款。

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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