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临沭一网民制造谣言被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临沭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人员。   

案例回顾:

近日,临沭一网民为博取流量,制造“临沭一老人与一妇女争地盘打架”的谣言信息,在网上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临沭安依法对制造谣言违法人员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网民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条,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侮辱他人等目的,编造虚假信息,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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