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男子散布网络谣言被处罚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点击数: 字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开一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警示案例。

案例回顾:

近日,临沭公安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道听途说有人自杀,在未经核实真伪情况下,主观臆测与考试绩公布有关,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信息,后被多人转发,导致相关谣言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该网民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欢迎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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